1月2日,一則《中央芭蕾舞團的嚴正聲明》引發了社會的廣泛關注,在這份聲明中,中央芭蕾舞團稱:
由于北京西城區法院錯誤地強制執行瀆職法官的枉法判決,已對深植于廣大人民群眾心中的芭蕾舞劇《紅色娘子軍》造成嚴重傷害,進而使《紅色娘子軍》將遭遇被迫停演的命運!
為捍衛無數先烈用生命和熱血染紅的《紅色娘子軍》不被司法腐敗玷污,為捍衛六代藝術家用心血澆灌的《紅色娘子軍》舞劇能繼續屹立于舞臺,為捍衛國家院團獻身人民藝術近六十年所建立的聲譽,中央芭蕾舞團強烈譴責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枉法判案法官孫敬肆意踐踏國家法律、破壞社會法治的惡劣行徑!
但辦案的劣質法官敢如此明目張膽枉法判案卻是我們中央芭蕾舞團和善良百姓怎么也不會想到的!我們不但要堅決追究這些盜用和濫用國家司法權力的劣質法官對中央芭蕾舞團造成的傷害,并要將此案作為切入點,會同社會各方正義力量對百姓反映強烈、十八大以來仍不收手的司法腐敗進行嚴厲聲討和揭露!
針對中央芭蕾舞團的這則聲明,2號晚上9點半左右,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通過微信公眾號等方式予以了回應,全文如下:
北京西城法院關于梁信訴中央芭蕾舞團侵害著作權糾紛案的情況說明:
2018年1月2日,我院審理并正在執行階段的梁信訴中央芭蕾舞團侵害著作權糾紛案引發網絡關注?,F對案件審理及執行情況說明如下:
2015年5月18日,我院就梁信訴中央芭蕾舞團侵害著作權糾紛案作出一審民事判決,判令中央芭蕾舞團就2003年6月后至判決前持續演出芭蕾舞劇《紅色娘子軍》未支付表演改編作品報酬的行為,賠償梁信經濟損失10萬元及訴訟合理支出2萬元,共計12萬元;中央芭蕾舞團就其官網介紹涉案劇目《紅色娘子軍》時未給梁信署名的行為,向梁信書面賠禮道歉。
2015年12月28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作出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判決生效后,中央芭蕾舞團未主動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法律義務。
2016年5月25日,我院受理梁信申請執行中央芭蕾舞團案。
2016年5月28日,我院依法向中央芭蕾舞團送達了執行通知書,要求其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并向其釋明不履行的法律后果。
2016年6月13日,中央芭蕾舞團的工作人員向我院遞交了執行程序委托代理手續,并稱已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再審,要求暫緩執行。
2017年10月25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依法駁回了中央芭蕾舞團的再審申請。
2017年1月28日,梁信去世,其在生前留有公證遺囑,所涉本案權益由其配偶殷淑敏繼承。
2017年10月9日,殷淑敏向我院提起變更申請執行人申請。
2017年12月11日,我院作出執行裁定書變更殷淑敏為本案申請執行人。
2017年12月25日,該裁定發生法律效力。
2017年12月27日,我院向中央芭蕾舞團再次送達了執行通知書,要求其立即履行生效判決。中央芭蕾舞團收到執行通知書后,仍未履行。
2017年12月28日,我院依法扣劃被執行人中央芭蕾舞團款項138763元(含遲延履行期間債務利息14763元、執行費1700元、案件受理費2300元)。鑒于中央芭蕾舞團尚未履行向梁信書面道歉的義務,我院將依法繼續強制執行。
來源:央視新聞